Monday, January 16, 2012

园主黑果勿售收购商


柔油棕商公会促配合 园主黑果勿售收购商

(峇株巴辖22日讯)柔佛州油棕商公会呼吁油棕园园主给予配合,勿收割不成熟的油棕果(黑果)售卖予收购商,以免收购商遭到马来西亚棕油局(MPOB)取缔而需面对刑罚。

该会会长周颖杰表示,马来西亚棕油局发出指示及警告厂家不能收购不成熟的油棕果,并将于4月1日起展开严厉的取缔行动。因此,该会今日发出声明将拒收不成熟的油棕果,希望各园主能在这方面给予全力配合。

周颖杰今午在约20名来自柔州各地的理事及会员陪同下,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此表示。

违例将面对25万罚款
他说,当局发出警告指出,购买或贩卖不成熟油棕果已触犯马来西亚油棕执照2005年条款,违例者将面对不超过2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,或两者兼施。

他指出,油棕收购商与园主在鉴定油棕果成熟度时,往往面对了意见分歧或争议的情况,但当局前来取缔时发现其中有“黑果”,购商却需因此面对罚款的刑罚。

“当局将于4月1日起长期派员驻扎在各油棕厂进行检查,我们也获知有关取缔行动将延续进行3个月或长达1年,若园主与收割工人在这方面无法给予配合,继续收割不成熟的油棕果,将导致收购商面对巨大压力。”

应教导分辨油棕果
他表示,当局应负起责任教导油棕园园主及收割工人如何分辨成熟、半成熟及不成熟的油棕果,而不是将指导的责任推卸于收购商。

他强调,收购商是提供买卖及运载油棕的服务,从中赚取一些津贴的服务性行业,但当局却将收购“黑果”及指导收割员工的责任推卸于他们,令他们面对了承重的压力。

“此外,收购商也需面对不同的收购商,若收购站一味拒收‘黑果’,也担心会因此流失顾客,因此,‘黑果’问题应该是各造互相配合才能获得改善。”

柔拥逾800油棕收购商
周颖杰表示,柔州目前拥有逾800名油棕收购商,该会非常乐意接受马来西亚棕油局前来进行指导课程,教导收购商,园主及收割工人如何正确分辨油棕果的成熟度,以有效避免收割及收购“黑果”的问题。

他说,我国欲在2020年达致每年每公顷油棕园达到35吨产量,及25%棕油汲取率(OER)的目标,但目前的棕油汲取率仅达致约19%,一旦遇上雨季或烟霾等问题,棕油汲取率还会下跌至约17%。

他吁请园主若面对果实成熟度的问题,可致电马来西亚棕油局柔州各分局提出询问:南部分局(07—232 7551/07—232 7552/07—232 7553)、居銮分局(07—789 1133/07—789 1390),东甲分局(016—978 8239)。

林奕用:超过5%是“黑果”中罚单
柔佛州油棕商公会财政林奕用表示,当局在取缔行动中所给予收购商的罚款刑罚相当沉重,令收购商倍感吃力。

他指出,当局在进行抽样检查时,一旦发现其中含有超过5%的油棕果是“黑果”,就会向收购商开出罚单。

他表示,他于去年10月13日,因所收购的50串油棕果中波发现有5串是“黑果”,而因此接获当局开出2千令吉罚单。

郑文伟:取缔行动有欠公平
油棕收购商郑文伟在受访时表示,收购商在“黑果”问题上,情况犹如“三明治”一般难做,有关针对收购商的取缔行动也有欠公平。

他指出,他在过去约8年内,因面对当局取缔“黑果”行动而接获6次罚单。
他认为,有鉴于收购商及园主在鉴定油棕果成熟度的问题上面对分歧,当局应给予小园主指导,以让各方面都能配合以达成共识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